臺北

二月二十七日

專賣局緝私組人員查獲林江邁販賣私煙及現金加以沒收,並毆打林婦致傷,引起眾怒。緝私組員傅學通開槍,打死市民陳文溪,民眾激憤,群起抗議。
市民到新生報社,要求登載事件始末,代總編輯不敢應允,通知社長李萬居,李氏趕到後答應登載,但隔日只登三百多字報導。

二月二十八日

台北市民眾為緝煙事件遊行請願,長官公署樓上機槍突向外掃射;市民在新公園開群眾大會,同時佔領公園內的台灣廣播電台,向全台灣廣播事件經過。
下午兩點,台北市參議會召開緊急會議,並邀請省參議會議長共赴公署向陳儀陳情,提出依法嚴辦兇手、組織調查委員會等六項要求。
下午三點台北市戒嚴,武裝憲警在全市巡邏,看到台灣人裝束者即開槍。

板橋

板橋:群眾在車站前打「阿山」。

基隆

北基之間的班車停駛。
群眾在高砂戲院前打「阿山」。

桃園

桃園(當時在新竹縣內)群眾聚會演講。